成都队委会成员
成都诺亚方舟足球队试训规定
球队热情欢迎来自五湖四海的球友加盟!
一、试训队员的概念:包括首次来球队的新球友(球友队员)、正处在试训期间的球友(试训队员)、原正式队员(荣誉队员)等。 二、试训队员来球队参加活动(试训)的批准权属于队长。试训队员及其他任何人未经队长同意或默许,不得擅自参加和批准试训队员参加球队组织的足球活动。 三、试训队员来球队后,经过3—6次的活动(试训),其本人须向队委明确提出转正的“口头申请”或文字申请,经队委会商议后批准或不批准该试训队员的转正申请。 四、队委会批准试训队员转正申请后,一般会通过论坛、微信群发布的方式批准该试训队员成为“正式队员”,“正式队员”须按规定提交“转正申请表”、交纳入队队服押金100元(退出时退还)。 五、试训队员自愿选择申请转正、不转正、退出俱乐部三种状态。试训队员在自愿选择了申请转正之后,才有机会被批准成为正式队员。
成都诺亚方舟足球队
201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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