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足球网
标题: 诺亚方舟二队管理制度 [打印本页]
作者: 坦克鹏鹏 时间: 2009-9-10 10:27 标题: 诺亚方舟二队管理制度
本帖最后由 战神.丘 于 2011-10-14 17:19 编辑
诺亚方舟二队管理制度
此帖将用于发布二队各项管理制度,所有二队正式队员、球友队员、试训队员必须认真阅读本贴内容,并严格遵守。
二队队委会将随着球队的发展理念和建队精神,对制度不断更新、完善,保证制度的先进性、合理性。
以下各项制度经过二队队委会讨论通过,经俱乐部领队老船长核准。其他未尽事宜,由二队队委会、俱乐部领队协商解决。各项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二队队委会及俱乐部领队。
以下各项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二队正副队长及队委会成员严格落实、执行。
作者: 坦克鹏鹏 时间: 2009-9-10 10:29
本帖最后由 坦克鹏鹏 于 2009-9-10 10:37 编辑
一、比赛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加二队活动的球员,包括二队在编正式队员和球友队员、试训球员、其他球员。
1、比赛开场前15分钟,队长安排上场阵容,到场者优先安排上场。同时,按照“非全场制度”(见下)(试用正式队员和在编队员),在编队员尚未到场而导致只能踢非全场的不计为“非全场记录”。
2、在正式队员迟到或缺勤未请假者,按考勤制度予以处罚。试训球员和其他球员迟到或缺勤未请假者,给予警告。
3、比赛过程中,队长将根据比赛及现场实际情况安排人员替换。
4、场上球员的状况可能产生不良影响时,如情绪不稳定、恶意犯规等,队长可直接将其替换下场。
5、场上不得出现指责或埋怨队友现象。如有上述情况,场上当时发现,可立即替换下场。赛后经队委会确认属实,根据情节轻重,予以以下处罚:
一级、口头正式警告或点名批评;
二级、停赛半场一至三次;
三级、调离二队并保留调回资格;
四级、无限期调离二队或劝退。
6、场上不得出现同裁判持续争执现象。如有上述情况,场上当时发现,如劝说无效,可立即替换下场。赛后经队委会确认属实,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同第5条)。
7、比赛过程中一切行动听指挥,定位球、点球的主罚或其他非正常情况的处理,服从场上队长安排。
8、在球队活动过程中,任一队员如因个人不当行为对球队的形象、球队的团结、球队的管理等造成不良影响,经队委会确认属实,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详见但不限于第5条所列。
9、队长不在场时,由副队长或指定代理队长执行以上制度。
10、对队员的处以三级(第5第二款)及以上处罚时,队委会通过讨论且经俱乐部领队批准后予以执行。
11、任何队员的个人行为如果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球队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或赔偿。
作者: 坦克鹏鹏 时间: 2009-9-10 10:32
本帖最后由 坦克鹏鹏 于 2009-9-10 10:36 编辑
二队活动考勤制度
一、考勤范围:二队在编正式队员以上人员。
二、考勤时间:活动通知的比赛时间(提倡半小时前到场)
三、考勤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正常出勤√;请假※;缺勤 ¤。
四、处罚:
迟到:罚款10元。(赛前30分钟请假,不处罚。)
缺勤:罚款40元。(赛前60分钟请假,不处罚。)
早退:罚款20元。(向队长提出申请并批准,不处罚。)
活动不报名、不请假按缺勤处理;不报名、不请假但准时到场者看情况安排上场时间。
五、请假形式:发帖或电话;联系人:二队正副队长。
六、由于特殊原因,需暂时长期请假者,须提前发帖或打电话向队长说明原因和时期。
七、未请假未出勤者(连续4周以上),队长向组委会申请将其转为荣誉队员,并调离二队。
作者: 坦克鹏鹏 时间: 2009-9-10 10:43
本帖最后由 坦克鹏鹏 于 2009-9-10 10:47 编辑
三、非全场安排制度
队员的上场时间及位置,由队长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安排,任何队员均须服从。同时,为了充分发扬“以人为本、娱乐为主”的精神,以下制度作为一种辅助手段,为队长安排人员提供信息参考。
本制度适用于“到场人员超过比赛额定人数(一般为11人)或没有专业门将”的情况。此时,需要安排部分队员踢非全场或客串门将。(以下“踢非全场”或“客串门将”统称为“非全场”)。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编正式队员和在编球友队员,不适用于试训队员和其他队员。
1、非全场安排实行循环周期制。每位球员的非全场情况将记录在表中。非全场记录表的基本格式如下, 某一周期内某队员有非全场记录则在对应空格内打“√”。(见附表)
2、队长根据到场人员及实际比赛情况,安排队员上场和替换下场。非全场的队员在表中予以记录,该周期内的比赛顺延安排没有非全场记录的队员。某一周期内原则上不重复安排同一队员非全场。在某场比赛时,需要有一名及以上队员第二次非全场,则该周期结束,进入下一周期。此次有第二次非全场记录的,记入下一周期。以后依上述方式循环类推。
3、任何队员在某一周期出勤时,如果上一周期内没有非全场记录,则当场可优先安排该队员非全场,记入本周期内。
4、开赛前队长安排上场人员时,尚未到场而导致只能踢非全场的不计为“非全场记录”,包括报名后请假或未请假。
5、由于个人原因,比赛中途请假的,不计为“非全场记录”。
6、某一周期内,队员主动要求第二次非全场的,不计为“非全场记录”。球队将根据情况对其提出表扬。
7、比赛过程中,因场上意外情况更换球员时(如受伤、体力不支、情绪不稳定、恶意犯规等),不计为“非全场记录”。 “非全场记录”原则上记录为被换上场的原队员不变。
8、为了鼓励队员出勤参加球队活动,对于连续10次出勤参加球队活动的队员奖励一次“免非全场”,在当期或下一周期免除其一次非全场义务。
9、遇到特殊比赛或特殊情况时,队长可暂停本制度或其他特殊处理。
图片附件: 非全场记录表.jpg (2009-9-10 10:43, 6.85 KB) / 下载次数 310
http://www.fcnoah.net/discuz/forum.php?mod=attachment&aid=MzkwNHw0MTQzY2NmZHwxNzQ2NjYyNzAxfDB8MA%3D%3D

作者: 李岩 时间: 2009-9-10 11:11
没有规矩 不成方圆
作者: 老许 时间: 2009-9-10 11:18
顶一个
作者: 老船长 时间: 2009-9-10 12:34
今年是俱乐部的改革之年。2队、6队,是俱乐部的老牌球队。2队、6队的稳定和规范,对俱乐部今后的长远发展,具有示范和榜样作用。其深远意义,非常重大。望两队同仁们,知荣辱,明是非,努力向前!做诺亚方舟的排头兵!
作者: 极品青蛙 时间: 2009-9-10 12:42
顶!争做诺亚排头兵!
作者: 滔滔江水 时间: 2009-9-10 13:42
支持!服从!
作者: 司琪 时间: 2009-9-10 14:03
顶
作者: 老邢 时间: 2009-9-10 14:12
支持!严格按照制度执行。鹏鹏,辛苦了!制度定得太完善了。
作者: 坦克鹏鹏 时间: 2009-9-10 14:34
是二队底打的好!
作者: 小脚丫 时间: 2009-9-10 16:00
支持!!!
保证以后再也不迟到了![s:7]
作者: 吕岩 时间: 2009-9-10 16:13
坚决服从
作者: 刘福财 时间: 2009-9-10 21:00
支持你,没商量~![s:270]
作者: 范徳萨 时间: 2009-9-10 21:10
顶!已学习!
作者: 战神.丘 时间: 2009-9-10 21:29
学习啦
作者: 华宇 时间: 2009-9-26 13:34
之前了解,今认真的拜读了一遍。很细,很人性化。
欢迎光临 方舟足球网 (http://www.fcnoah.net/discuz/) |
Powered by Discuz! X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