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足球网
标题:
诺亚方舟六队管理制度
[打印本页]
作者:
碧海潮生
时间:
2009-6-2 18:01
标题:
诺亚方舟六队管理制度
本帖最后由 碧海潮生 于 2010-8-16 12:48 编辑
诺亚方舟六队管理制度
本帖专门用于发布六队各项管理制度,所有六队在编注册队员和非注册队员必须认真阅读本贴内容,并严格遵守。
六队队委会将随着球队的发展,对制度不断更新、完善,保证制度的先进性、合理性。
以下各项制度经过六队队委会讨论通过,经俱乐部领队老船长核准。其他未尽事宜,由六队队委会、俱乐部领队协商解决。各项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六队队委会及俱乐部领队。
以下各项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六队正副队长及队委会成员严格落实、执行。
以下各项制度如有与俱乐部管理制度不一致之处,以俱乐部管理制度为准。
作者:
碧海潮生
时间:
2009-6-2 18:02
本帖最后由 碧海潮生 于 2010-9-21 12:51 编辑
一、比赛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加六队活动的球员,包括六队在编注册队员和非注册队员。
1
、比赛开场前
15
分钟,队长安排上场阵容,到场者优先安排上场。同时,按照“非全场制度”(见下),注册队员尚未到场而导致只能踢非全场的不计为
“
非全场记录
”
。
2、注册队员迟到或缺勤未请假者,按考勤制度予以处罚。非注册队员迟到或缺勤未请假者,第一次予以批评,第二次及以上,不安排上场或罚款。
3
、
比赛过程中,
队长将根据比赛及现场实际情况安排人员替换。
4、场上球员的状况可能产生不良影响时,如情绪不稳定、恶意犯规等,队长可直接将其替换下场。
5、场上不得出现指责或埋怨队友现象。如有上述情况,场上当时发现,可立即替换下场。赛后经队委会确认属实,根据情节轻重,予以以下处罚。
一级、口头正式警告或点名批评;
二级、停赛半场一至三次;
三级、调离六队并保留调回资格;
四级、无限期调离六队或劝退。
6、场上不得出现同裁判持续争执现象。如有上述情况,场上当时发现,如劝说无效,可立即替换下场。赛后经队委会确认属实,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见第2条所列)。
7、比赛过程中一切行动听指挥,定位球、点球的主罚或其他非正常情况的处理,服从场上队长安排。
8、在球队活动过程中,任一队员如因个人不当行为对球队的形象、球队的团结、球队的管理等造成不良影响,经队委会确认属实,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详见但不限于第2条所列。
9、队长不在场时,由副队长或指定代理队长执行以上制度。
10、对队员的处以三级及以上处罚时,队委会通过且经俱乐部领队批准后予以执行。
11
、任何队员的个人行为如果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球队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或赔偿。
作者:
碧海潮生
时间:
2009-6-2 18:05
本帖最后由 碧海潮生 于 2010-8-16 13:03 编辑
二、活动考勤制度
一、考勤范围:六队在编队员
二、考勤时间:活动通知的比赛时间(提倡半小时前到场)
三、考勤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正常出勤★;
迟到△;
请假
○
;
缺勤
×
四、报名或请假
报名或请假方式:
发帖或电话;联系人:六队正副队长。
报名或请假最晚应在比赛前一天晚18点之前完成。如确有特殊情况,请提前告知队委。18点之后报名的队员,可不安排上场,或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上场时间,如1/4场,或至多半场。
活动当天请假无效,视为缺勤,详见第五条。
五、处罚:
迟到
(迟到队员应在赛前
30
分钟之前电话联系正副队长请假,告知将迟到):
罚款
10
元。
如
迟到同上一次间隔超过10周,不予增加“非全场”处罚;如果间隔10周及以内,则同时
处罚其下场比赛一次“非全场”。
未请假迟到:罚款
10
元,并
同时
处罚
其下场比赛一次“非全场”
。
早退:罚款
20
元。(向队长提出申请并批准,不处罚。)
缺勤:罚款
40
元。
活动日之前请假,不处罚;活动日当天请假无效,视同
缺勤
。
1年累计受到本处罚达到3次者,上报俱乐部对其进行劝退。
六、由于特殊原因,需暂时长期请假者,须提前发帖或打电话向队长说明原因和时期。
七、长期未请假未出勤者(连续
4
周以上),队长向组委会申请将其转为荣誉队员,并调离六队。
作者:
碧海潮生
时间:
2009-6-2 18:07
本帖最后由 碧海潮生 于 2010-8-16 12:52 编辑
三、非全场安排制度
队员的上场时间及位置,由队长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安排,任何队员均须服从。同时,为了充分发扬
“
以人为本、娱乐为主
”
的精神,以下制度作为一种辅助手段,为队长安排人员提供信息参考。
本制度适用于
“
到场人员超过比赛额定人数(一般为
11
人)或没有专业门将
”
的情况。此时,需要安排部分队员踢非全场或客串门将。(以下
“
踢非全场
”
或
“
客串门将
”
统称为
“
非全场
”
)。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编注册队员,不适用于非注册队员。
1
、非全场安排实行循环周期制。每位球员的非全场情况将记录在表中。非全场记录表的基本格式如下
,
某一周期内某队员有非全场记录则在对应空格内打
“√”
。(见附表)
2
、队长根据到场人员及实际比赛情况,安排队员上场和替换下场。非全场的队员在表中予以记录,该周期内的比赛顺延安排没有非全场记录的队员。某一周期内原则上不重复安排同一队员非全场。在某场比赛时,需要有一名及以上队员第二次非全场,则该周期结束,进入下一周期。此次有第二次非全场记录的,记入下一周期。以后依上述方式循环类推。
3
、任何队员在某一周期出勤时,如果上一周期内没有非全场记录,则当场可优先安排该队员非全场,记入本周期内。
4
、开赛前队长安排上场人员时,尚未到场而导致只能踢非全场的不计为
“
非全场记录
”
,包括报名后请假或未请假。
5
、由于个人原因,比赛中途请假的,不计为
“
非全场记录
”
。
6
、某一周期内,队员主动要求第二次非全场的,不计为
“
非全场记录
”
。球队将根据情况对其提出表扬。
7
、比赛过程中,因场上意外情况更换球员时(如受伤、体力不支、情绪不稳定、恶意犯规等),不计为
“
非全场记录
”
。
“
非全场记录
”
原则上记录为被换上场的原队员不变。
8
、为了鼓励队员出勤参加球队活动,对于连续
10
次出勤参加球队活动的队员奖励一次
“
免非全场
”
,在当期或下一周期免除其一次非全场义务。
9
、遇到特殊比赛或特殊情况时,队长可暂停本制度或其他特殊处理。
图片附件:
zhouqibiao.jpg
(2009-6-2 18:10, 19.51 KB) / 下载次数 86
http://www.fcnoah.net/discuz/forum.php?mod=attachment&aid=MzcyNXw4MDA4YzM0MXwxNzQ2OTY0Mjk4fDB8MA%3D%3D
作者:
陈申
时间:
2009-6-2 19:00
我看行,有点意思啊!
作者:
陈申
时间:
2009-6-2 19:00
天啊,一不小心弄个沙发,后面的不好意思了啊!
作者:
坦克鹏鹏
时间:
2009-6-2 19:49
制度还不够完善,请俱乐部所有组委会成员及所有队员监督和批评。您的建议是我们前进的动力!
作者:
zhangyouw
时间:
2009-6-2 21:00
顶
作者:
李泊伟
时间:
2009-6-2 22:13
智慧
作者:
liuhui8848
时间:
2009-6-3 08:24
已阅[s:317]
作者:
小官
时间:
2009-6-3 09:50
制度执行过程中,大家有任何的问题不要在球场上提出,私下与队委们沟通
作者:
橘子
时间:
2009-6-3 10:55
看来出勤率是场上时间的保证。赞一个。
作者:
老船长
时间:
2009-6-3 10:58
同意并支持六队管理制度——“法制”问题。同时我还要说明制度之外的适合于一个业余团体的“人治”问题。“人治”是相对于“法制”而言的。对于我们这样的一个组织,只有“人治”,没有“法制”是不行的;同样,只有“法制”,没有“人治”也是不行的。原因很简单,我也曾经讲过——我们不可能做到也没有必要做到把我们的简单制度制定的和国家法律那样全面和严格。因此,在国家法律面前尚且存在“刁民”现象,而我们的组织中卧虎藏龙,倘若想钻我们制度的空子,简直是易如反掌。可是,诺亚方舟成立至今,我们没有一个人这样做。为此,作为领队,我代表我们的组委会衷心的感谢大家!!!
俱乐部越来越庞大,20个人的问题一定比两个人的问题要多;200个人的问题一定比20个人的问题要多........因此,我们今后也许难免也会出现1、2个“刁民”。这里我先把丑话说在前面,无论是谁,对俱乐部、对组委会、对领队、对队长和队委有意见,通过合理的方式,平和的心态,沟通和交流。其他过于激进的言论、行为或是阴阳怪气、目中无人,都是和我们这个团体的精神文明格格不入的,更是不受欢迎的。诺亚方舟可以接受你,你也可以接受诺亚方舟;诺亚方舟可以抛弃你,你也可以抛弃诺亚方舟。并且双方都不需要理由。
加大队长权利!树立队长权威!“法制”+“人治”=制度+威信=业余团体的管理之道。
作者:
小杨
时间:
2009-6-3 11:40
无限支持!
欢迎光临 方舟足球网 (http://www.fcnoah.net/discuz/)
Powered by Discuz! X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