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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北京诺亚方舟足球俱乐部社区管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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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老船长
时间:
2009-4-28 00:27
标题:
北京诺亚方舟足球俱乐部社区管理公告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本社区命名为"北京诺亚方舟足球俱乐部社区"。
第2条 北京诺亚方舟足球俱乐部社区成立于2005年8月2日
第3条 北京诺亚方舟足球俱乐部社区在国家相关部门的注册人是王建伟(或指定人员)。社区用户名称:老船长。
第二章 社区用户
第4 条 同意并遵守本站注册说明的用户,可成为本社区注册用户(以下简称"社区用户"),拥有社区用户基本权限。社区用户参与社区活动时必须遵守秩序,服从管理。当您的社区帐号连续6个月或以上未登录社区,社区有权删除或冻结该帐号社区资料。
第5条 本社区用户的个人资料受到保护,不接受任何个人或单位的查询请求,公安机关和司法部门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除外。
第6条 本社区用户享有在社区各公开栏目发表言论的权利,若栏目中有特殊规定,或受到社区处罚而关闭发言权限则例外。
第7条 本社区用户有权依照申请流程申请版主;本社区用户有权依照申请流程申请开设社区新版。
第8条 本社区用户有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社区各项规章制度。
第9条 本社区用户有义务遵守网络礼仪。
第三章 言论规则
第10条 本社区用户享有言论自由权利;并适度拥有修改、删除自己发表的文章的权利。
第11条 本社区用户不得在本社区发表包含以下内容的言论: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任何包含对种族、性别、宗教、地域内容等歧视的;
(六)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七)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八)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九)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十)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12条 本社区用户在相关讨论区发表文章时,除遵守本条款外,还应遵守该讨论区的相关规定。
第13条 未经管理员同意,禁止在本社区内发布任何形式的广告。
第四章 社区管理
第14条 本社区设定由管理员和版主组成的梯级管理体系。
第15条 本社区管理员行使本社区全部站务管理职责和权力;代表本社区官方立场,除管理员之外的任何社区管理人员及网友言论,由其本人承担,均与本社区立场无关。
第16条 本社区内容监察工作由管理员及版主共同管理,同时接受网友监控,网友可随时举报不良内容。
第五章 版权声明
第17条 本社区用户发表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俱乐部立场无关。作者文责自负。
第18条 本俱乐部有权将在本社区发表的文章或图片自行使用或者与其他人合作使用于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网站、电子杂志、杂志、刊物等,使用时可为作者署名。文章有附带版权声明者除外。
第19条 本社区的文章及图片(包括转贴的文章及图片)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 有版权声明或原作从其它网站转载而附带有原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
第20条 任何转载、引用发表于本社区的版权文章须符合以下规范:
(1)用于非商业、非盈利、非广告性目的时需注明作者及文章及图片的出处为"北京诺亚方舟足球俱乐部"或
www.fcnoah.net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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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文章或图片原作者的同意,并注明作者姓名、授权范围及原作出处"北京诺亚方舟足球俱乐部"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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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任何文章或图片的修改或删除均应保持作者原意并征求原作者同意,并注明授权范围。
第六章 处罚原则
第21条 本社区用户不得在本社区进行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区各项规章制度的活动,不得在本社区进行任何破坏公共安全的活动,不得在本社区进行任何非法商业活动,不得在本社区进行任何破坏论坛、聊天室公共秩序的活动,如有违反,社区管理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22条 本社区用户不得利用社区BUG进行任何活动,如有违反,社区有权作出关闭其部分权限、暂停帐号使用直至删除帐号处理,同时保留追究责任人法律及经济责任的权利。
第七章 责任声明
第23条 本社区用户之间通过社区相识、交往中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心理、生理上的伤害和经济上的纠纷与损失,本社区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可以及时与本社区的管理人员联系。
第24条 本社区用户因为违反本社区规定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责任自负,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25条 本社区若因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俱乐部不承担任何责任。
作者:
老船长
时间:
2009-4-28 00:34
【转贴】管理细节办法,现公布并开始执行。
一,本论坛倡导“合则玩,不合则散”的观点,论坛是非盈利机构,并没有向会员收取会费,管理员和版主的服务都是义务的,这中间有管理不足,我们会尽量改正,希望多理解多支持。
论坛如果存在影响和谐、不利于团结、不利于俱乐部发展的言论或行为,版主及管理员有权删除贴子或封ID,版主对此类行为的删贴不作解释。
1、关于活动,近来发生了其他某网站组织网友活动,造成人员伤亡的,公安机关也在追究网站或俱乐部的责任,所以,出于安全考虑,凡有激烈身体对抗性质的活动及存在较大风险的活动,除管理员以外,严禁会员以俱乐部名义组织以上活动。
在本论坛发布各类活动相关召集贴的,只要版主或管理员认为不合适的,将有权删除。
会员发起活动,参与活动均是自愿,发生任何后果均由会员自负,与俱乐部及论坛无关。
2、关于发贴,有违反以下内容的,版主均有权删除并不作任何解释:
(1)、发贴内容和标题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传播任何有关政治、色情、宗教、迷信以及危害国家安全等违法言论、链接、信息、图片,并禁止使用上述言论、链接、信息、图片作为头像和签名。
(2)、不得发布恐怖的或令人作呕的追求纯感官刺激图片、帖子以及用作头像和签名。
(3)、会员ID的相关字、词只属于某一会员所有,请大家互相尊重,请勿注册某会员的ID+前缀+后缀或同音或同义或反义的ID当马甲使用,严禁注册+某会员ID的恶意前缀或后缀。
(4)、会员之间大家要互相尊重,请不要互相间恶意调侃、攻击、谩骂,特别是不熟悉的会员之间或对待新加入的会员,语言尽量文明,大家熟悉后再尽情开玩笑。对于彼此间很熟悉的会员,也请以尊重他人为出发点,不要拿他人ID及形象做为调侃的内容。
(5)、请勿在论坛发表带有广告性质的文字或带广告水印的图片以及链接作为头像和签名。
(6)、发布广告必须征得版主同意,否则版主有权删除未经确认的广告贴及疑似广告贴;
二、最后重申:
合则来,不合则散;如果认为这里玩的还可以,大家很轻松,很开心,相互理解,相互帮助,能成为朋友,请您留下来。如果认为这里的规则不适合您,特别是特别追求个性,包容性稍差的朋友,建议您离开.(您可以理解成这里是一个朋友的会所,不能成为朋友也没必要成为敌人)
BBS只是一个虚拟空间,但同时我们又会在现实生活中相识,必须得到大家的相互认同,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包容,才能更好的发展。
版主及管理员无法满足所有用户的要求,但必须照顾到大多数朋友的感受,所以在管理工作中难免有得罪到个别网友,在此我也只能表示遗憾和抱歉。
作者:
球侠
时间:
2009-4-28 07:11
学习了!!
4、会员之间大家要互相尊重,请不要互相间恶意调侃、攻击、谩骂,特别是不熟悉的会员之间或对待新加入的会员,语言尽量文明,大家熟悉后再尽情开玩笑。对于彼此间很熟悉的会员,也请以尊重他人为出发点,不要拿他人ID、及形象做为调侃的内容。
哈哈哈!!老许,..........................!!
作者:
luwei
时间:
2009-4-28 09:00
顶啊顶!
作者:
坦克鹏鹏
时间:
2009-4-28 09:55
学习了!!!
作者:
司琪
时间:
2009-4-28 12:15
顶
作者:
极地之光
时间:
2009-4-28 12:36
学习才能进步!顶!
作者:
小脚丫
时间:
2009-4-28 14:41
支持!
作者:
老许
时间:
2009-4-28 15:57
本帖最后由 老许 于 2009-4-29 00:45 编辑
顶
作者:
赵昕
时间:
2009-4-28 22:40
已学习
作者:
北京土著
时间:
2009-4-29 08:19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学习并遵照执行!
作者:
范徳萨
时间:
2009-4-29 10:04
顶
作者:
哈利波特
时间:
2009-4-30 18:02
没想到光一个社区就需要这么多的地方要完善,船长可真够辛苦的!
作者:
老船长
时间:
2009-4-30 18:45
没想到光一个社区就需要这么多的地方要完善,船长可真够辛苦的!
哈利波特 发表于 2009-4-30 18:02
哈哈,这个受之有愧——这是抄袭老许的车友会论坛的![s:8]
作者:
哈利波特
时间:
2009-5-1 18:58
呵呵,一样很出色!
作者:
胡东东
时间:
2012-1-25 01:45
新人顶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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