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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俱乐部外聘主场辅助服务人员的设想 [打印本页]

作者: 老船长    时间: 2013-1-28 12:48     标题: 关于俱乐部外聘主场辅助服务人员的设想

俱乐部成立至今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其中“拥有固定主场”这一举措是革命性的,是无数同类业余足球社团梦寐以求而终生难以企及或永远无法实现的。为了加强和完善俱乐部的服务管理水平,给俱乐部的队员们提供更加优越的踢球条件和娱乐环境,俱乐部主要负责人员做了大量实实在在工作。为配合主场的建立和良好运行,以我本人和战神.丘同学为代表的部分骨干人员奉献出了物力、财力、人力......近期,由于俱乐部副领队战神.丘同学的生活和工作将有较大变动,我本人也身处上有老、下有小的实际情况,因此,对于在已经过去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俱乐部主场场地由我和战神.丘同学义务值班,为大家无偿服务的做法可能难以为继了。我也曾经试想过:找出8个俱乐部组委会人员采取轮流值班的方式,每月的各周末各轮一天,为大家继续服务,同时给与一定的酬劳。但通过初步了解,除了我自己之外,感觉没有一两个人能够愿意承担此事......也能理解大家不是觉悟低,而是当今社会,我们每个人身上的压力都很大,如果再给相关人员加上这种额外负担,是强人所难。为此,我想到了我们是否可以花少量的钱外聘一名场地辅助服务人员来继续为我们做如分发饮料、巧克力,烧开水、搬椅子、看东西、收拾休息小屋等等琐碎工作?如果可行,我想对外聘服务人员的酬劳金额定为100元/天左右,由“博爱基金”支付,对于我们俱乐部来讲倒不是大问题。

就这个事,咱们大家一起聊聊,集思广益......



作者: 艾瑞克    时间: 2013-1-28 19:04

为什么不能自助?现在不是连菜场都有自助的吗?也不过是一些小事,相信大家也都能自理。关于自觉性和自律性,从我个人来讲,我觉得大家没什么问题。大家讨论讨论具体方法,试行一下“自助”踢球的方案呗?
作者: 华宇    时间: 2013-1-29 09:38

稍微有点难度,工作虽不复杂,但是球场非诺亚全部球员,什么人都有,素质不一,容易产生摩擦。

还是在俱乐部内,以酬劳的方式,更合适和靠谱。

以上暂时个人建议,有待继续


作者: 吕岩    时间: 2013-1-29 10:20

1、对方应为同样热爱足球的球友
2、既成劳务关系,就应该各项工作约法三章,避免纠纷
以上个人拙见

作者: 最佳替补    时间: 2013-1-29 11:02

外聘人员
优点 - 合同制,易管理。
缺点 - 人员聘用问题、物品安全问题、对此种工作的熟悉程度...

内部人员
优点 - 业务基本熟练、可以做到认真负责。
缺点 - 时间、精力...

个人建议:先在俱乐部内部调查,有多少人有意愿参加,根据人数大概确定多久轮一次,最终把草拟的值班表供大家参考,有冲突的可以进行调整,最终定稿。在执行中如果遇到临时有事的,可以找他人带替。如果人数不够,再考虑外部聘用。
作者: 老船长    时间: 2013-1-29 11:35

最佳替补 发表于 2013-1-29 11:02
外聘人员
优点 - 合同制,易管理。
缺点 - 人员聘用问题、物品安全问题、对此种工作的熟悉程度...

替补说的在理!
作者: 老船长    时间: 2013-2-19 06:16

通过探讨和调研,今天我把有关这个事的思路缕一缕,把调子定一下。

首先要特别特别的感谢最佳替补、乌龟弟、蜂鸟和李岩,能够愿意和我一起抽出宝贵时间,为大家服务。谢谢!!

第二,以我多年来的实际经验和考虑到该工作的实际负担来说,还是8个人合适(7个人也可行),每月轮一次,容易承受。但目前实际报名5人,其中我和李岩基本没问题,最佳替补、乌龟弟可能会因工作等原因,蜂鸟有腰伤问题,而存在未知变数。这样的话,我们就要按4个人做计划,每人每月就将要值两天班。负担过重。不可行。

第三,俱乐部成立至今,俱乐部的所有工作的承担人员都是没有报酬的。是无偿服务。在俱乐部长期的建设发展过程中,我们建立了多种奖励机制,其中俱乐部就有意识的潜移默化的引入了“奖励服务”的思路,最明显的就是《关于对俱乐部所属X队队委会组织球队活动实行奖励机制的公告》、《关于周中小场活动设立责任人并免责任人费用的通知》等制度。今后,在俱乐部的长远发展中,会否出现有偿服务?让我们在与时俱进中拭目以待......但目前无论如何,对于这件事情,我认为都必须不能再是无偿服务和“奖励服务”了,而只有有偿服务才是长久之计。进而我想,虽然“外聘”值班员有比以前和目前“内援”值班的形式不足的地方,但要是按照长远运行和公平合理的思路进行考虑,无疑“外聘”值班员的做法是正确的。


基于上述第二点认识,我们得出结论:“只靠我们自己内部人员值班的做法,行不通”;基于上述第三点认识,我们得出结论:“两种值班人选各有优劣势,但都应有偿服务”。



综上所述,这件事情不大,但对我们来讲也算是个新鲜事物。既然是个新鲜事物,就难免要有一个“要想知道梨子的滋味,必须先尝尝”的实验过程......我将随后先最终确定出“值班员的酬劳数额”,之后试着去联系一些身边了解信任和适合的值班员人选。
作者: 老许    时间: 2013-2-19 10:45

义务不能长久,利益可以永存。
作者: 老船长    时间: 2013-2-21 13:36

经过与校方(场地方)沟通,事情有了较大进展,结合我这两天的调查和联系,目前综合各方意见,得出大致原则如下:

1、“值班员”的选择:校方提供两名人选(其中一人我认识);我身边有两名人选。我们将就在这4名人选中最终确定一名。上述人员从推荐和来源渠道上讲,应该都是可以比较信任的。另外,因为外聘“值班员”与聘用裁判员很相似,属临时性质,所以,最佳替补、乌龟弟、蜂鸟、李岩和我,如果有意担当此事,可提前一周告知我,我们“内援”“值班员”有优先选择权。我代表俱乐部对此事有决定权。

2、“值班员“的基本工作、酬劳数额及组成:我俱乐部支付100元/天,“值班员“的基本工作为分发饮料或巧克力,烧开水、搬椅子、看东西、收拾休息小屋等等服务于我俱乐部队员和活动的工作;校方(场地方)支付100元/天,“值班员“的基本工作为除为我俱乐部提供上述服务之外的其他相关场地服务工作。


作者: 老船长    时间: 2013-2-25 11:00

按上述两项基本原则,此事已定。3月开始执行。

世上万事万物,办法总比问题多。我们摸着石头过河,我坚信: 没有我们解决不了的问题。
作者: 冰火119    时间: 2013-2-25 13:19

我觉得这事办得特别靠谱,值得所有业余足球队学习。感谢!
作者: 非人    时间: 2013-2-25 15:52

虽然本人家离17中最近,但目前深陷家中恼人的事物之中而无法抽身,对不能帮助俱乐部度过暂时的难关表示十分的惭愧。将来诈骗案事件落停之后,将尽量协助俱乐部事物。
作者: 老船长    时间: 2013-5-20 22:57

2013年6月1日后,原制度做出相应调整——《2、“值班员“的基本工作、酬劳数额及组成:我俱乐部支付50元/天,“值班员“的基本工作为分发饮料或巧克力,烧开水、搬椅子、看东西、收拾休息小屋等等服务于我俱乐部队员和活动的工作;校方(场地方)支付50元/天,“值班员“的基本工作为除为我俱乐部提供上述服务之外的其他相关场地服务工作。》


作者: 老船长    时间: 2014-11-10 11:59

2014年11月1日开始,我俱乐部单方面暂时终止向活动(主场)值班人员发放值班酬劳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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