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足球网
标题:
[北京诺亚方舟足球俱乐部]2011年7月小结
[打印本页]
作者:
老船长
时间:
2011-8-11 01:40
标题:
[北京诺亚方舟足球俱乐部]2011年7月小结
一、恭喜杨彦琪、邓捷、高飞、杨崧、赵蒙、关海峰、齐亚彬、唐纳德黄、艾瑞克、冠军转为俱乐部注册队员。
二、本月开始免费发放夏季品牌饮料。另外,虽早有置备冰柜的想法,但从运动生理方面考虑,现决定彻底放弃此想法。
三、“
关于踢球费用的规定”作出重要修改和补充,现重申一下——
俱乐部收取队员踢球费用,一般采取固定费用模式:
1、一般情况下,正式比赛,参加队员(非守门员)须向球队当场交纳固定费用,标准如下:注册队员——每半场20元;非注册队员——每半场30元。
尽量避免出现少半场(约1/4场)或多半场(约3/4场)的情况。少半场(约1/4场),收费标准如下:注册队员——10元;非注册队员——20元;多半场(约3/4场),收费标准如下:注册队员——30元;非注册队员——40元。
2、充当球队门将位置的守门员在参加活动中所负担费用的原则:
(1)、在正式比赛中,凡充当球队守门员的注册队员,费用全免。
(2)、在正式比赛中,凡充当球队守门员的非注册队员,10元/半场,20元/全场。
(3)、在一般门票制活动中或其他特殊情况,充当球队守门员的队员,应与其他队员一样,自行正常购票或交费。
3、女生免费。
4、不收会费。
——特别声明:任何人都有申请参加与拒绝参加任何活动的权利和自由;同时,领队也有批准与拒绝批准申请人参加活动的权利。且无须解释。
四、“关于俱乐部财务官工作的相关规定”以及一系列财务工作模版出台。
五、海燕不惧风雨,2队再飞。
六、7队的强力进步势头与6队的裹足不前形成鲜明对比。奉献者必须表扬!不作为者必须鞭策!以观后效。“诺亚方舟”,永不腐败!!
七、家庭、工作,是最重要的。当听到鹏鹏将要离京的时候,心里很不舍,但还是坚决的支持他为了家人和工作,放弃其他......好兄弟,走到哪里都是好兄弟!
八、子剑为俱乐部设计、制作了“6周年队庆”徽章。
九、本月,言论之星,授予战神.丘;运动之星,授予吕岩;团队之星,授予战神.丘。
作者:
华宇
时间:
2011-8-11 07:45
作者:
心如止水
时间:
2011-8-11 08:29
"家庭、工作,是最重要的。当听到鹏鹏将要离京的时候,心里很不舍,但还是坚决的支持他为了家人和工作,放弃其他......好兄弟,走到哪里都是好兄弟!"
作者:
阿建
时间:
2011-8-11 08:36
顶一个
作者:
luwei
时间:
2011-8-11 09:00
祝鹏鹏今后一切顺利,回北京的时候记得回来踢球!能认识你很高兴:)
作者:
星星之火
时间:
2011-8-11 10:12
祝鹏鹏顺利!
期待六周年队庆活动!
作者:
冰火119
时间:
2011-8-11 16:34
鹏鹏离开啦?祝福!!!
作者:
王子剑
时间:
2011-8-17 13:30
鹏鹏{:246_315:}
作者:
吕岩
时间:
2011-8-17 14:14
鹏鹏{:243_204:}
作者:
蜂鸟
时间:
2011-8-17 16:11
鹏鹏……{:170_94:}
作者:
小月
时间:
2011-8-17 16:12
我在诺亚的第一偶像啊{:3_32:}
作者:
十月の烟火
时间:
2011-8-17 21:58
鹏鹏哥
作者:
非人
时间:
2011-8-23 13:48
还记得06年在方庄第一次看见鹏鹏,那体重、那酒量跟球技一样让人印象深刻(顺便还暴露了小杜不佳的酒量)你的朴实和幽默让人不能不由衷的佩服。往事历历在目,兄弟却要远行,常回家来看看。
欢迎光临 方舟足球网 (http://www.fcnoah.net/discuz/)
Powered by Discuz! X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