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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二队关于俱乐部各项基本规章制度的收集贴 [打印本页]
作者: 战神.丘 时间: 2011-7-12 13:26 标题: 二队关于俱乐部各项基本规章制度的收集贴
此贴收集俱乐部各项规章制度,方便大家学习,也方便队委在管理工作中参考执行!!!
作者: 战神.丘 时间: 2011-7-12 13:28
本帖最后由 战神.丘 于 2011-7-12 13:55 编辑
北京诺亚方舟足球俱乐部球队介绍
连接:http://www.fcnoah.net/discuz/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
内容:
一、俱乐部名称:北京诺亚方舟足球俱乐部
二、成立日期:2005年10月1日
三. 球队宗旨:
娱乐、健身、交友。
四、球队性质:
纯民间、纯业余足球爱好者组织。
五. 人员构成:朋友、球友、网友,来自五湖四海。
六、人数:100多人。 俱乐部下辖多支球队,是北京最大的业余足球俱乐部,更希望通过不断努力和科学发展,做最好的业余足球俱乐部。
七、活动内容和方式:
1、周中晚上:小场地训练或非正式比赛。 周末:对外正式比赛以及训练。全年不断.
俱乐部主场:
第一主场——第十七中学(高中部)
http://www.fcnoah.net/discuz/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085
第二主场——第七十一中学
http://www.fcnoah.com/discuz/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558&extra=page%3D1
其它常去场地:奥莱足球馆、方庄体育公园等。
2、俱乐部经常组织聚会。以弥补网络交流的不足。深化沟通平台,增加球友间的理解和信任。
3、球队不定期组织足球以外的活动。如:蓝球、羽毛球、乒乓球、台球、扑克、麻将、郊游、参观等健康休闲活动。
八. 活动费用和其他:
1、正规比赛中,注册队员:每半场20元; 非注册队员:每半场30元。
2、非正规比赛或训练中,“方庄体育公园”门票自理。20元。
九. 报名条件:
任何成年自愿加入者均可报名。无年龄、性别、地域、水平等限制条件。(俱乐部内部再细分各活动小组)
十. 俱乐部特别欢迎以下人员加入:
1、崇尚集体主义精神者。
2、 对球队建设有一定想法者。
3、掌握市内廉价场租者。(长包)
4、正在其他业余球队踢球并愿兼职来本队者。
十一. 俱乐部谢绝以下人员加入:
1、极度自私和个人主义至上者。
2、专业并自认为水平高且看不起他人者。
3、脾气暴躁及球风过于勇猛者。
十二. 活动信息的取得及联络和交流方式:
1. 以上网为主
官方网站:WWW.FCNOAH.NET 和www.fcnoah.com
QQ群:102690472
2. 个别上网不方便的爱好者,可通过电话等方式与组织者联系
联系人——
老船长:13301012772
王祎维——QQ:52240984
Email:wang.gougou@gmail.com
十三、其他说明:
1、俱乐部不收会费。非盈利。有赞助。
2,我们有自己的俱乐部文化,有与其他多数业余球队相同的宗旨——健身、娱乐、交友。也有只属于自己的组织原则和建队理念——以人为本,娱乐为主,厚德载物,广交朋友。
3,我们有各个行业高学历、高素质的人才;我们有对业余足球十分内行的组织者,管理者,服务者。我们更多关注业余足球,不轻易奢谈专业足球。我们拒绝球霸,属纯业余性质。
4,我们的队员团结、和睦、守纪、快乐,身体健康,心理健康。俱乐部就是我们的第二个家。
5,我们有自己的网站(www.fcnoah.net和www.fcnoah.com),言论自由,来去自由。
6,我们水平中等,球风极好。我们赢的起,不怕输。
7,欢迎志同道合者加盟;欢迎文明友队长期约赛;欢迎光临我队论坛。
作者: 战神.丘 时间: 2011-7-12 13:30
本帖最后由 战神.丘 于 2011-7-12 13:55 编辑
北京诺亚方舟足球俱乐部章程
链接:http://www.fcnoah.net/discuz/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extra=page%3D1
内容:
一. 总则
1. 俱乐部性质:纯民间. 纯业余足球爱好者组织。
2.俱乐部组织建设理念:以人为本,娱乐为主,厚德载物,广交朋友。
3. 俱乐部宗旨:娱乐. 健身. 交友。
4.俱乐部口号:轻成绩,重管理,要形象。
5. 本章程为俱乐部之基础性及纲领性文件。全体队员应自觉遵守和维护,不得违背。
二. 组织机构
1、 设领队一名
负责俱乐部的总体组织以及俱乐部内部文件的起草工作。对内有指定和罢免俱乐部组织机构人选的权力,有批准队员注册和开除注册队员的权利,有召开队员大会的权利;对外有代表俱乐部的权利和维护俱乐部利益的义务。
2、设副领队一至四名
负责全面协助领队工作;领队不在时,代理领队工作。
3、设领队助理一至三名
负责全面协助领队、副领队工作。领队、副领队不在时,代理其工作。
4、 设总队长一名及分队长、副队长若干
负责俱乐部所属球队的训练、比赛及其它活动;负责与队员之间的联络;负责协助领队工作;经领队同意和委托,有对球队和队员进行服务的义务和进行管理的权力。
5、 设网管一至二名
负责球队网站的管理,对内有对网站进行建设、维护的义务和进行管理的权力;对外有扩大球队影响力和知名度的义务。
6、设总财务官一名,负责俱乐部“博爱”基金的管理。各分队各设财务官一名,分别负责本队与财务有关的事情。
7、设俱乐部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
组委会由上述人员组成,负责集中讨论俱乐部内部事务。是俱乐部的服务与管理机构,也是俱乐部的最高权力与决策机构。
三. 俱乐部的队员
1. 队员一般分为非注册队员和注册队员两种:
(1)非注册队员:凡有意向加入俱乐部,尚未进行注册的球友和已不在注册期限内的队员。
(2)注册队员:凡经批准并履行相关注册手续后的队员即在注册期限内的队员。(其中领队无需批准,自然注册)
2. 队员的加入俱乐部与退出俱乐部:双向选择。
(1)加入俱乐部成为非注册队员:俱乐部、球友,双方自愿。
(2)加入俱乐部成为注册队员:须经俱乐部批准。
(3)队员退出俱乐部与俱乐部辞退队员:主动方决定,无须理由。 凡连续半年未参加俱乐部活动且未主动与组织者联系的注册队员 ,视为自愿退出俱乐部。
四. 日常服务与管理
1、俱乐部组委会对俱乐部进行日常服务与管理。俱乐部组委会在服务和管理中,运用“人治”(领导权力)和“法制”(规章制度)。队员在活动中须绝对服从“人治”,活动之后可以探讨、交流“法制”问题。
2、注册队员有对组委会提出建议、 意见的权利。
3、注册队员有接受服务的权利和服从管理的义务。
4、组委会与队员应相互尊重,队员之间应团结友爱. 相互理解信任,避免矛盾。坚决禁止内讧,提倡一致对外。
5、俱乐部对先进队员,进行表扬和奖励;俱乐部对后进队员,进行批评和惩罚。
6、俱乐部对“问题”人员,以说服教育为主,没有效果的,会进行劝退。俱乐部对做事不计后果,做人没有底线的队员,必须开除。
五. 活动内容和方式
1. 俱乐部主场:
第一主场——第十七中学(高中部)
http://www.fcnoah.net/discuz/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085
第二主场——第七十一中学
http://www.fcnoah.net/discuz/for ... 2558&extra=page%3D1
2.其它活动地点:奥莱足球馆、方庄体育公园等。
3. 活动时间:每周中(二——四)、周末(六和日)。(详细内容请见网站“活动通知”版)
4. 一般活动费用:
方庄体育公园门票自理(20元)。
正规比赛费用:非注册队员(每半场30元);注册队员(每半场20元)。
5. 联 系 人:老船长13301012772
六. 其它说明:
1. 队员在活动、比赛时,应注意安全保护,尽量避免受伤。如遇意外,俱乐部不承担任何责任。(建议:队员可自行购买保险)
2. 随着俱乐部的不断发展,本章程也将进行不定期的修订,请队员们多加关注。
注:本帖成文——老船长,发布——王狗狗
作者: 战神.丘 时间: 2011-7-12 13:31
本帖最后由 战神.丘 于 2011-7-12 13:56 编辑
关于非注册队员来俱乐部试训的规定
链接:http://www.fcnoah.net/discuz/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439
内容:
本俱乐部热情欢迎来自五湖四海的球友加盟!
一、非注册队员的概念:是相对于注册队员而言,包括首次来俱乐部的新球友(球友队员)、正处在试训期间的球友(试训队员)、已过了注册期的原注册队员及荣誉队员等。
二、非注册队员来俱乐部参加活动(试训)的批准权属于领队。非注册队员及其他任何人未经领队同意或默许,不得擅自参加和批准非注册队员参加俱乐部组织的足球活动。
三、非注册队员来俱乐部后,经过3—6次的活动(试训),其本人须向本队队委明确提出注册的“口头申请”或文字申请,经本队队委会认可并由主管队长口头向俱乐部领队或在论坛公开向俱乐部提出同意该队员注册的正式申请。
四、领队代表俱乐部组委会认可上述申请后,一般会通过论坛发布的方式批准该非注册队员成为“预备队员”,“预备队员”须按规定提交“注册申请表”、交纳入队押金100元(退出时退还)、两套队服费100元左右(退出时不退还)、数月不等的“水费”(标准:30元/月,退出时不退还)之后,经批准,成为我俱乐部注册队员。特殊情况可不经过“预备队员”阶段进行注册。
五、非注册队员自愿选择申请注册、不注册、退出俱乐部三种状态。非注册队员在自愿选择了申请注册之后,才有机会被批准成为注册队员。
北京诺亚方舟足球俱乐部
2009/11/3
作者: 战神.丘 时间: 2011-7-12 13:33
本帖最后由 战神.丘 于 2011-12-27 07:38 编辑
北京诺亚方舟(业余)足球俱乐部队员注册管理办法(第三版)
链接:http://www.fcnoah.net/discuz/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4021&extra=page%3D1
内容:
北京诺亚方舟(业余)足球俱乐部队员注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俱乐部的组织建设,更好的为全体队员提供优质服务与管理,推动俱乐部有序发展,根据《北京诺亚方舟足球俱乐部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队员,是指参加北京诺亚方舟足球俱乐部组织的足球活动的全体注册队员(在注册协议期限内的队员)和非注册队员(不在注册协议期限内的队员)。
第三条 队员注册应本着俱乐部与队员双方自愿、公开、合规、有序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
1、北京诺亚方舟足球俱乐部组委会主管队员的首次注册工作(核发注册号。即面向非注册队员中的没有注册号的人员)及特殊情况和特殊人员的非首次注册工作。
2、一般情况下,北京诺亚方舟足球俱乐部所属各运动队队委会主管本队队员的非首次注册工作(审验非首次注册资格。即面向全体注册队员和非注册队员中拥有注册号但协议已过期的人员)。【组委会成员、核心队员、积极分子,交表后即视为批准注册。】各队委会完成对本队队员的审验注册工作后,向俱乐部申请备案。
第二章 注册
第五条
1、首次申请注册的队员本人应与俱乐部签定“诺亚方舟足球俱乐部注册队员申请表(协议)”。【附在后面】
2、非首次申请注册的队员本人应主动与俱乐部签定“诺亚方舟足球俱乐部X队注册队员审验申请表(协议)”。【附在后面】
第六条 队员与俱乐部签定上述“申请表(协议)”,协议期限一般应不大于半年。即:批准之日起至所在年份的6月30日或12月31日止。特殊情况另议。
第七条 首次申请注册的队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第八条 非首次申请注册的队员,于每年的5月1日和11月1日起,即可向所属队队委会提交“诺亚方舟足球俱乐部X 队注册队员审验申请表(协议)”。当然也可依据个人实际情况和意愿,随时提交。
第九条 队员是否被俱乐部成功批准注册以及具体批准情况以《北京诺亚方舟足球俱乐部注册队员名单、注册号》(http://www.fcnoah.net/discuz/for ... 4175&extra=page%3D1)中的备案记录为最终标准。
第十条 队员注册,没有费用。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北京诺亚方舟足球俱乐部。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凡原俱乐部或俱乐部所属各运动队的相关文件与本办法不符的,按本办法执行。
北京诺亚方舟(业余)足球俱乐部
2010.11.15
作者: 战神.丘 时间: 2011-7-12 13:34
本帖最后由 战神.丘 于 2011-7-12 13:56 编辑
北京诺亚方舟足球俱乐部考勤制度
链接:http://www.fcnoah.net/discuz/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347&extra=page%3D1&page=1
内容:
一、俱乐部活动时间一般分为每周中、周末一至二次。
1、 每周中的活动,俱乐部不计考勤。
2、 每周末的活动,俱乐部计录考勤。
二、参加活动,必须提前报名。除第一次来俱乐部参加活动的新球友外,周末活动当天,不接受报名。
三、考勤人员范围:指已经通过各种方式报名参加周末活动(在“活动通知”版发布的)后的注册队员。非注册队员不在此列。
四、考勤一般分为正常、迟到、早退、缺勤四种情况。
五、考勤计录的时间标准:目前暂时以通知的正式开始时间为计录标准(俱乐部同样支持所属各队设置更加严格的要求)。但依然提倡队员能提前30分钟到场为最好。
六、处罚:
1、迟到:罚款10元。
2、早退:须提前跟任一队友打一招呼,不处罚。
3、缺勤:活动日当天之前请假,不处罚;反之,罚款40元。即:活动日当天请假,无效。视同没有请假。1年累计受到本处罚达到3次者,俱乐部要对其本人进行劝退。
七、请假形式:
1、上论坛请假。
2、打电话请假。短信无效。联系人:各队队委。队委及时报告领队。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作者: 战神.丘 时间: 2011-7-12 13:45
本帖最后由 战神.丘 于 2011-7-12 13:57 编辑
关于队服的置办办法
链接:http://www.fcnoah.net/discuz/forum.php?mod=viewthread&tid=757
内容:
按照组织球队工作计划及部分队员的提议,球队准备置办短袖队服一套。现将具体办法公布如下:
一、队服样式、颜色、价格:
1、样式:半袖,全身(上衣+短裤)
2、颜色:白色
3、价格:计划购买相对便宜的。加上印号费,最好不超过50元/套。
二、置办办法:
1、注册队员必须置办,非注册队员自愿置办。
注册队员如不置办队服,视为自己放弃注册队员资格成为非注册队员。
2、置办办法:
A、队员向球队交纳50元/人。
B、球队统一购买后,统一印号,统一发放。
3、已经发放过队服及号码的队员,凡超过半年未与球队联系,其队服号码不再给以保留,球队将重新印制并发放给其他新队员。
北京诺亚方舟足球队组委会
2005、10、29
作者: 战神.丘 时间: 2011-7-12 13:46
本帖最后由 战神.丘 于 2011-7-12 13:57 编辑
关于饮用水费的规定
链接:http://www.fcnoah.net/discuz/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424
内容:
注册队员,自2011年7月1日起,每月“水费”由原来的15元提高到30元,按现行注册期限(半年)缴纳,即在每年的1、7月份,各缴纳180元。中途退出不退费。中途注册的新队员,按实际剩余注册期限缴纳。
作者: 战神.丘 时间: 2011-7-12 13:48
本帖最后由 战神.丘 于 2011-7-18 10:35 编辑
关于踢球费用的规定
链接:http://www.fcnoah.net/discuz/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748
内容:
俱乐部收取队员踢球费用,一般采取固定费用模式:
一、一般情况下,正式比赛,参加队员(非守门员)须向球队当场交纳固定费用,标准如下:注册队员——每半场20元;非注册队员——每半场30元。
尽量避免出现少半场(约1/4场)或多半场(约3/4场)的情况。少半场(约1/4场),收费标准如下:注册队员——10元;非注册队员——20元;多半场(约3/4场),收费标准如下:注册队员——30元;非注册队员——40元。
二、充当球队门将位置的守门员在参加活动中所负担费用的原则:
1、在正式比赛中,凡充当球队守门员的注册队员,费用全免。
2、在正式比赛中,凡充当球队守门员的非注册队员,10元/半场,20元/全场。
3、在一般门票制活动中或其他特殊情况,充当球队守门员的队员,应与其他队员一样,自行正常购票或交费。
三、女生免费。
四、不收会费。
——特别声明:任何人都有申请参加与拒绝参加任何活动的权利和自由;同时,领队也有批准与拒绝批准申请人参加活动的权利。且无须解释。
作者: 战神.丘 时间: 2011-7-12 13:51
队员在活动和比赛中安排上场时间多少的规定
链接:http://www.fcnoah.net/discuz/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4140
内容:
一、队员概念:是指参加俱乐部组织的足球活动的全体人员。分为注册队员和非注册队员。
二、注册队员在活动和比赛中安排上场时间多少的规定:
1、出勤率高者优先——我们俱乐部拥有极其人性化的考勤制度,既不像有的同类俱乐部那样严格、死板,也不像有的同类俱乐部那样随意、无序。我们希望队友们能多来参加球队组织的训练和比赛活动。这也是任何一个团体建立、运行、发展的基础,更是一个业余组织对成员表现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考量标准。
2、关心集体者,乐于助人者,有团队精神者优先。
3、无(或少)位置竞争者优先——同一位置,如有多人竞争,则必然难以安排;反之,则易也。
4、体力充沛者,无伤病者优先。
5、综合能力强者优先——本点放在最后,也是最不重要的一点。这是我们俱乐部与绝大多数同类俱乐部的最大不同点之一。它反映着我们俱乐部的组织和建设理念。
6、一般情况下,注册队员每次参加活动和比赛,上场时间不得少于非注册队员。
三、非注册队员在活动和比赛中安排上场时间多少的规定:
1、非注册队员每次参加活动和比赛,应尽量保证不少于半场时间。
2、一般情况下,非注册队员每次参加活动和比赛,上场时间不得多于注册队员。
作者: 战神.丘 时间: 2011-7-12 13:51
本帖最后由 战神.丘 于 2011-7-12 13:57 编辑
北京诺亚方舟足球俱乐部关于“蹭球”的指导意见
链接:http://www.fcnoah.net/discuz/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3385
内容:
一、名词解释:
“蹭球”:指诺亚方舟足球俱乐部的某队在编队员到俱乐部内其它球队参加踢球活动。
二、指导意见:
1、“蹭球”队员必须遵守诺亚方舟足球俱乐部的各项管理制度。
2、队长在选择“蹭球”队员时,应该优先不能参加所属球队活动的队员。
3、“蹭球”队员报名后,应在该活动的主要负责人确认后,方认为报名有效。
4、“蹭球”队员的上场时间不应该多于本队在编队员。
5、当一支队伍的本队报名人数少于12人时,队长应该视本队情况主动邀请其他队队员来“蹭球”,被邀请的“蹭球”队员应最少获得半场的出场时间。
6、当一支队伍的本队报名人数等于或多于13人时,该活动的主要负责人应该拒绝其他队队员“蹭球”。
三、说明:
1、以上意见仅供参考,各队队长拥有最终的“自由裁量权”。
2、特殊情况,特殊对待,不受此指导意见约束。
北京诺亚方舟足球俱乐部
2011年3月14日
作者: 范徳萨 时间: 2011-7-13 13:01
{:243_297:}已学习
作者: 风林火山 时间: 2011-7-15 09:24
正在学习!
作者: 那顺 时间: 2011-12-26 23:15
已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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