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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四队6月20日联赛总结 [打印本页]

作者: 球侠    时间: 2010-6-21 15:53     标题: 四队6月20日联赛总结

联赛第五轮,对手:牛街民族队

赛果:2:1胜出
上半场阵容:

                 老许
板筋       西蒙     梅林     大刘晖

        小贾            刘文利
老李            姚楠        小杜

                老陆

上午10:30分,比赛正式开始。赛前,四队确定了稳守反击的战术。开始阶段,经过5分钟左右的试探,牛街队开始向我们发起猛攻,后卫线、后腰利用相互补位瓦解着对手的攻击。20分钟左右,后场截球,传到姚楠脚下,他斜向带球,等待队友接应,此时梅林及时插上,用眼神与姚楠沟通(有人说是暗送秋波!哈哈哈!!),姚楠在本方半场一脚直传,梅林适时插上,对方来不及会追,此时,小贾、老陆随后跟上,对方并无人回追,梅林进入大禁区后,左脚推射,球应声入网,1:0。随后,对方加强反击力度,在一次西蒙开门球后,未打远,被对方截断,球传入禁区后,两点包抄,球打在对方球员身体后变向,西蒙堵截不及,被攻入一球。1:1。后20分钟,双方展开拉锯战,但是都未能取得进球。

下半场阵容:
                老许
板筋       西蒙     梅林     大刘晖

        小贾(球侠)            姚楠
老李            老陆 (小贾)       小杜

               李泊伟

下半场,双方继续着上半场的攻防态势,但是四队的机会明显增多,小贾、泊伟的接应跑位,梅林的插上,老陆的“单车”展现了我们的进攻意识,西蒙、板筋、刘晖的积极抢断、干扰,多次化解了对方的进攻。在获得一次前场任意球时,西蒙左脚发出一道弧线,吊入对方禁区,对方后卫解围时踢疵,小杜抓住机会,右脚推射入网,2:1。随后,对方展开了强烈的反攻,心态也越来越急躁。25分钟左右,老陆体力下降,球侠替补上场,小贾改打前腰,目的也是遏制对手的猛烈进攻。之后,我们合理利用规则,随着时间的流失,对手更加急躁,得势不得分,终场哨响,四队2:1胜出。

比赛过程中,姚楠、小贾有不冷静表现,这里提出批评,如果再次发生,将按照俱乐部的规定给予严厉处罚。
感谢老许全场守门,我代表四队队委会及全体四队队员感谢你babeizuzong!!!哈哈哈哈哈哈!!!

联赛还有2场,我们四队越来越默契,队员也越来越成熟,希望通过本次联赛,四队更上一层楼!!

四队加油!!
作者: 球侠    时间: 2010-6-21 15:58

小刘晖不假旷缺,罚款40元,下次活动交给板筋。
作者: 老船长    时间: 2010-6-21 16:24

我代表俱乐部正式对4队荣誉队员姚宗辰在联赛中不服从裁判判罚的行为提出第一次警告!
作者: 老陆    时间: 2010-6-21 16:28

坚持就是胜利
作者: 黄小勇    时间: 2010-6-21 16:29

祝贺四队,集体的力量战胜一切。
作者: 战神.丘    时间: 2010-6-21 17:07

必须恭喜一个
还有感谢我们广大球迷的支持
[s:306]
作者: 海晨    时间: 2010-6-21 17:17

[s:317][s:317]
战胜强队,十分不易,梅老进球,铁树开花,可喜可贺呀
作者: 李卫华    时间: 2010-6-21 17:51

足球是圆的,业余比赛的足球更圆。
作者: 板筋王我爱吃    时间: 2010-6-21 20:34

这场比赛战术得当,众志成城,再加上点儿运气成分,成就了又一个冷门。[s:240]
作者: 影    时间: 2010-6-21 21:19

本帖最后由 影 于 2010-6-21 21:25 编辑

我有不冷静么?我当时很冷静,我跟裁判理论只是为了拖延时间而已,还能让对方更急躁,何乐而不为?况且我也并不是随意耍性,我目的性是很强的。在足球比赛里,队员跟裁判理论也很常见啊,我也并没有冒犯裁判,没有语言不礼貌,我只是在合理利用规则而已。我不太明白大家对这个事情为什么是这么个观点,我觉得这个事情不是你们想象的那种性质啊。希望能够跟大家沟通我的想法:)
作者: 老船长    时间: 2010-6-21 21:46

我有不冷静么?我当时很冷静,我跟裁判理论只是为了拖延时间而已,还能让对方更急躁,何乐而不为?况且我也 ...
影 发表于 2010-6-21 21:19



已经和姚宗辰(影)沟通了。感谢姚宗辰同学的理解和合作的态度!不多讲了,如果还有人不理解,请你看看我们论坛首页的彩色横幅——比赛态度:尊重对手、无条件服从裁判。
作者: 泡泡唐    时间: 2010-6-21 21:51

恭喜四队!
作者: 影    时间: 2010-6-21 21:58

已经和姚宗辰(影)沟通了。感谢姚宗辰同学的理解和合作的态度!不多讲了,如果还有人不理解,请你看 ...
老船长 发表于 2010-6-21 21:46


已经和王哥沟通过了,支持俱乐部的决定,支持四队队委的决定,下不为例
作者: 飞翔的心    时间: 2010-6-21 22:22

4队好样的,情理之内意料之中.哈哈
作者: 球侠    时间: 2010-6-21 22:38

着重感谢小官给四队带来的红牛,同时也给四队带来了一场胜利!!!
作者: 李泊伟    时间: 2010-6-21 22:41

小刘晖不假旷缺,罚款40元,下次活动交给板筋。
球侠 发表于 2010-6-21 15:58



    小刘辉因我手机没电关机19日晚发短信给我请假,给予证实
作者: 球侠    时间: 2010-6-21 22:41

沟通与理解是万能钥匙,并不是个体认为对的东西就是对的,大局为重,诺亚精神、诺亚理念为重!!与四队同学共勉!!
作者: 李泊伟    时间: 2010-6-21 22:43

感谢小官、鹏鹏赛前为我们准备的红牛,我们的胜利有他们的贡献与支持,感谢他们
作者: meilin    时间: 2010-6-21 22:47

过程和结果都有了
比上一场还爽

海晨,我进个球没这么困难吧[s:306]

跟领导和大家探讨一下,在场上“无条件服从裁判”可以,但是希望这是建立在对裁判有其他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的基础上。
作者: 老船长    时间: 2010-6-21 23:54

“.......对裁判有其他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的基础上........”——梅林语。


首先,我没有文化,没有看得懂这句话的意思,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s:322]但是,恕我直言,在这个问题上,我也不想明白了,因为明白人早就明白了,像我这样的糊涂人,再怎麽说,也是对牛弹琴,这辈子也就这样了,有时糊涂到底,有时揣着糊涂装糊涂[s:306]...........但是,我这样的糊涂人,却不想贻误像梅林、姚宗辰同学这样的聪明人——我把刚才我和姚宗辰电话里说的话(大概意思)再和梅林以及所有同学说一遍:我代表俱乐部的想法和做法有可能是错误的,而你有可能是正确的。但是诺亚方舟现在是由我来“做”,因此只能“委屈”你了(当然也有不委屈的办法),给以理解和配合。假如你哪天“做”一个俱乐部,我去你那里玩,我一定按照你说的做,不论对错!


再次感谢梅林、姚宗辰同学以及大家能这麽长时间,在一个愚痴、无能的人的领导下,玩的不亦乐乎!{:243_292:}

合则玩,不合则散。依然是我们这种民间自发娱乐团体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准则。因为我们没有能力制定所谓的“健全法制”,也不需要。
作者: zhangyouw    时间: 2010-6-22 07:28

业余足球没必要在裁判问题上浪费时间,毕竟大家都是为了花钱来锻炼身体的,谁也不想整场比赛花着钱跟裁判那较劲吧,裁判不是谁家亲戚相信主观上不会刻意去偏袒哪个队。我不明白为什么很多人都喜欢把注意力集中在裁判身上呢?
1、我们比赛的输赢即影响不了股市的走向,也影响不了裁判的收入。
2、相信不会有哪个队拿钱来贿赂裁判吧,那就太二了。
3、裁判本身也是想通过这样的比赛来锻炼自己。
4、裁判也是普通人,不知对裁判过于苛刻的兄弟是希望王哥为大家请个国际级裁判吗?难道不会有失误?
5、想想没有裁判的比赛会多么混乱吧。
6、说实在的,不论什么比赛,赛后还对裁判喋喋不休没完没了的人自己想想有意义吗?
作者: 彬宾甲    时间: 2010-6-22 08:35

场上的每个队员都很努力,之间的配合也越来越默契;
感谢小官、鹏鹏的红牛;
收收自己的性子,争取能给球队添砖,而不是给球队减瓦;
希望四队的凝聚力、默契的配合,球员的积极性能一直延续下去;
作者: 海晨    时间: 2010-6-22 08:40

在班车上想了一句很经典的话
四队的这场胜利,是联赛的排名格局彻底打乱,让各队对于今后的比赛都会更加努力争胜,为联赛作出了巨大贡献呀1
作者: simon    时间: 2010-6-22 12:58

这场比赛胜利体现了现在四队团队精神!
比赛过程中两个队还是比较和谐的.
下一场大家再加油.
作者: 橘子    时间: 2010-6-22 13:44

好~很好~~非常好  激动得不知道该说什么。加油吧,青年们。
作者: 影    时间: 2010-6-22 15:32

本帖最后由 影 于 2010-6-22 15:34 编辑

首先,我已经声明过了,我完全支持俱乐部和队委的一切决定。
其次,其实我也是个比较糊涂的人,对于俱乐部的理念和管理制度,我也是很认可的,不然不会和俱乐部一起走过将近3年的时间。我想能一起相处很久的朋友,必定是志同道合的人。
另外,俱乐部属于一个非赢利性的组织,目前的管理方法也是合适和必须的。正所谓众口难调,俱乐部和各队委的管理实属不易,我也是能够理解和体谅的。
我其实也是一个性格直率的粗人,喜欢想什么说什么,难免会让周围人不悦,希望朋友们能多担待。
正如胖子所说,业余比赛裁判的这个话题确实是个没有讨论意义的话题~所以我们应该讨论点有意思的话题~

四队目前的状态很好,如果不是第一场大家无论是身体还是心理上都没做好准备,也不至于输的那么惨,但好在随后的比赛,我们越打越好,证明了自己,建立了信心!这场比赛也让大家看到了四队的坚韧!据说能得世界杯冠军的队伍,前几场打的都不太好(开个玩笑:lol)。希望我们不要因为越打越好而骄傲,在业余比赛中,谁认为自己是强队,谁就离失败不远了。希望通过联赛能让我们的队伍在各个层面都提升一个高度!
最后,对于下半场向小贾咆哮的事,完全出于无意,十分抱歉,希望小贾能够不要放在心上。:)
作者: 刘晖    时间: 2010-6-22 16:56

我同意胖子的看法,我们是业余比赛,我们来到这里主要目的是娱乐加锻炼身体,没必要跟裁判较劲。我想裁判有时候的判罚是有他目的的,他有可能是为了控制场上的气氛。当时咱们领先,对方又很急,裁判的哨也许会就会吹的梢偏一点,这样能控制一下局面。还是那句话,我们是业余比赛,我们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和工作要做。如果真把场上气氛搞的火药味十足,把哪位的胳膊腿弄坏了或出现打架斗殴的现象,那么我们来这里踢球的意义就变了。所以我认为在场上就听裁判的,不要和他理论。再说你把裁判说没话了,你不是也没得什么好不是吗?比如我在上半场的时候,对方10号挑球过人,我在他身后插上,我先出脚把球破坏,他踢到我的脚上,结果裁判判我犯规。场上场下都有人看到了,按理说应该是他犯规吧?当时我并没跟他争,我要做的就是看看自己的脚在没事的情况下,马上寻找位置防守就完了。我觉得跟他争这个没意思。不过我并不是说我们在防守的时候不去积极拼抢,该拼还得拼。虽然是业余比赛,但是我们要有一种团队精神,为了我们团队的荣誉也要拼。至于姚楠说和裁判争论是为了拖延时间,是一种战术。其实拖延时间有很多种办法,我建议以后换一种吧。你可以把球踢出界外,然后自己去捡球,十分钟以后再回来。哈哈!:lol开个玩笑啊!
最后我认为既然俱乐部定下这样的纪律,我们遵守就完了。哪里都有规矩,哪里都有纪律。
以上是我的一点拙见,说的对与不对!大家见谅!
作者: zhangyouw    时间: 2010-6-22 17:27

是呀,裁判不容易,说实在的,换了咱们谁去吹,都不可能100%没有失误,100%的公正,理解万岁吧!
作者: 彬宾甲    时间: 2010-6-22 17:35

对于下半场向小贾咆哮的事,完全出于无意,十分抱歉,希望小贾能够不要放在心上。
影 发表于 2010-6-22 15:32



    你咆哮完,我就忘了,哈哈,没关系,大家都是为了球队。。
作者: 李岩    时间: 2010-6-22 21:33

多次在比赛中充当边裁,深刻体会到裁判的不易,很多时候我们看电视直播,如果我们不看重放的慢动作,也根本不知道越不越位,所以不要把裁判当神,也别把业余裁判当职业裁判,更何况国际级裁判也会犯错。那些不理解裁判的人,可以自己来试试,我相信王总会给机会。
作者: meilin    时间: 2010-6-23 04:56

都说了是“探讨”,连建议都算不上,更无意反对各项有关决定。
说话太简略了,容易招致误会。
“有效监督机制”这个说法欠妥,大概给人感觉要求的太高了吧,并非本意,这里澄清一下
本意顶多是建议对常用的那些裁判有个客观的评价,不敬业的就少用而已。

注意力集中在裁判身上?相信大家都是业余来玩的,谁也没那闲工夫。
作者: meilin    时间: 2010-6-23 06:52

刚看完球,看了“胖六点”,大部分同意,顺便也探讨一下(再次重申,纯属探讨),详细表达一下对相关问题的个人见解,消除一下对本人可能存在的误解。

1、我们比赛的输赢即影响不了股市的走向,也影响不了裁判的收入。
大部分同意
但一个不敬业或者人品不好、欠缺职业道德的裁判,一旦在这个圈子里口碑坏了,是肯定会影响收入的。

2、相信不会有哪个队拿钱来贿赂裁判吧,那就太二了。
完全同意
肯定是我“有效监督机制”用词不当,引发的误会,无意让大家去监督这个方面。

3、裁判本身也是想通过这样的比赛来锻炼自己。
部分同意
不过与本探讨话题无关,不多说了。

4、裁判也是普通人,不知对裁判过于苛刻的兄弟是希望王哥为大家请个国际级裁判吗?难道不会有失误?
完全同意
本人在场边也是这么说的,在场上也是这么做的,记得有回在十七中,一球闷我脸上了正疼着呢居然被判手球禁区前定位球,咱一句都不带跟他废话的,无冤无仇的明显是看错了呗。行动比语言更有说服力,弟兄们可以说说本人这么长时间以来有没有当面纠缠过裁判,顶多是背后议论议论。
所以这里也顺便奉劝一下场上经常喜欢跟裁判理论的兄弟们,想开点儿,别给自己找气生,顺便浪费大家的时间。放心没人给他塞红包,他要是情绪正常没必要故意错判,他看错了你再申辩他也不会改判。当然,出于战术目的的纠缠那就另说了,领导允许你就搞,不允许你就别搞,这不在本讨论范畴。
咱付的这点儿裁判费,本来就没指望请多高水平的裁判,也确实没必要花更大的代价请更高水平的,就这水平的我看就挺合适,只要认真敬业,不怕失误。如果有条件,可以逐渐收集汇总一下对各常用裁判的客观评价,水平较高的就多用,优先用。

5、想想没有裁判的比赛会多么混乱吧。
完全同意
不过似乎与本探讨话题无关,看不懂。

6、说实在的,不论什么比赛,赛后还对裁判喋喋不休没完没了的人自己想想有意义吗?
大部分同意
咱没义务浪费时间辅导裁判。
但是对于场上表现明显失常的裁判,或者偶尔表现散漫的裁判,如果觉得这个人本身没问题,以后还想用的话,不妨由一位队委去交流一下,帮助他提高咱以后用着也舒服不是。实在觉得没精力,不交流也没问题,毕竟是偶尔能忍就忍了。对于认为已经没有必要跟他交流的,那真就一句都不用跟他废话了,咱自己议论议论一样能发泄不满情绪。

总而言之,考虑一下业余比赛与官方组织的比赛或者职业比赛之间,球队、队员、俱乐部、裁判各方的定位的区别,以及各自权利义务的区别,我们对处理与裁判关系的问题上相信就会有各自认为恰当的判断。要命了,这话题太大了,没这个水平,不展开说了。

我这人懒,很少发帖,一般跟个贴就那么两三句,容易表达不准造成误会,尤其在网络环境下更是如此。
本来早就吸取教训少说为佳了,这些天踢球一痛快又不长记性了。
今天解释一下,说没说清楚同学们凑合看吧,愿意继续探讨的我也乐意多方参考一下大家的观点,以纠正自己可能存在的认识偏差,不过恕我不再就此话题回复了。

以上所有纯属个人观点,大家同意的我很荣幸,不同意的我可以保留,毕竟不是什么原则问题,不碍踢球大局,谢谢。
再次对措辞不当带来的误会表示SORRY。
作者: 老船长    时间: 2010-6-23 10:21

探讨,没有问题!建议,也没有问题!批评,更没有问题!(别忘了,我们还有一个『批判老船长专版』呢)反对(俱乐部的根本制度和理念),不行!以探讨、建议、批评的名义,行反对(俱乐部的根本制度和理念)之实,也不行!对俱乐部的根本制度和理念阳奉阴违的,更不行!

探讨,谁和谁都可以探讨,梅林可以和我、胖子、刘晖等人进行探讨,我们也可以和梅林探讨........梅林,在论坛里,说话确实不多,可这次也确实说得不少,我们欢迎哈!至于又说到“本来早就吸取教训少说为佳了”,真的很矛盾啊........呵呵!

记得仅有的我和梅林的探讨是“水费”问题,那次给我的感觉非常好!我愿意和中熠、梅林这样聪明绝顶的人探讨问题,可以出真知,可以向他们学习,提高自己。

再次感谢梅林同学!
作者: 李泊伟    时间: 2010-6-24 02:40

我想大家还是玩得高兴的,一定是非常高兴的,要不何来喋喋不休,玩高兴了就好,那就不要让别人不高兴。
  道理大家都可以讲,俱乐部的道理很简单,一切的要求只为了保存这个能让大家高兴,每周能够惦记来的地方,讲道理也好,不满意也好,玩语言游戏也好,自己开心了,就不要拿别人在开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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