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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北京诺亚方舟足球俱乐部二队队伍章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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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极品青蛙
时间:
2010-2-1 18:57
标题:
北京诺亚方舟足球俱乐部二队队伍章程(试行)
本帖最后由 战神.丘 于 2011-9-14 18:01 编辑
北京诺亚方舟足球俱乐部二队队伍章程
第一条、球队宗旨
秉承俱乐部以人为本,娱乐为主,厚德载物,广交朋友的理念,通过定期地训练、比赛等活动,激发队员参与热情,增强身体素质,加深队员之间的了解与友谊,不断提高球队的技战术水平,实现快乐足球、快乐生活的建队目标。
第二条、球队组成
球队由组委会成员、注册队员、非注册队员、荣誉队员、试训队员组成。
第三条、组委会的职责与权力
组委会的工作原则是在分工基础上的通力合作,由队长牵头,群策群力,共同领导。组委会成员本着自愿的原则义务为球队和队员服务,组委会成员如因故不能继续履行队委职责,可以提出辞职,所空出的位置由俱乐部委派或经征求队委及队员意见后由队内指定人选并提交俱乐部批准。
组委会设队长、技术委员、财务委员、纪律委员、宣传委员。
一、职责
1、队长:负责管理队内一切事务及与俱乐部的协调、沟通工作,主要负责每次活动的首发人员及替换人员的安排工作。
2、技术委员:负责技术训练、指导及比赛场上的技战术安排及试训队员的考察工作。
3、财务委员:负责球队涉及财务方面的一切事务及与球队活动相关的后勤保障工作。
4、纪律委员:负责记录队内每次活动的考勤情况,监督球队纪律方面的相关奖励、处罚的执行,协助队长做好上场人员安排工作。
5、宣传委员:负责安排每次活动的总结工作,记录队员建议、好人好事等文字材料,并注意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组委会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活动时,经协商后,其他队委可代为行使其职责。
二、权力
1、组委会成员按照俱乐部规定,根据球队工作需要及自身职责做出的决定,球队成员(包括组委会成员)必须无条件服从。
2、组委会按照俱乐部的相关规定,有权对球队成员进行表彰、奖励、批评、处罚。
3、组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在不违背俱乐部相关制度的前提下,有权对本章程进行修改。
第四条、正式队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按照俱乐部规定参加比赛活动的权利。
2、选举队委及被选举进入组委会工作的权利。
3、参与球队的管理,对重大决策表决的权利。
4、监督组委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申诉的权利。
5、推荐新队员入队试训的权利。
6、自由选择球队,随时退出球队的权利。
荣誉队员、试训队员除(1)以外,经转正后方可行使其他权利。
二、义务
1、树立球队的良好队风,尊重对手,团结队友,遵守社会公德和体育道德。
2、遵守球队章程,服从球队的领导,维护球队荣誉。
3、主动交纳相关费用,积极参加球队活动,认真对待比赛,努力提高技术水平。
4、积极参加球队论坛讨论。
荣誉队员、试训队员亦需履行上述义务。
第五条、荣誉队员、试训队员转正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及协作互助的团队精神。
2、自觉遵守俱乐部及球队的章程,听从领导,服从安排。
3、身体健康,能够积极参加俱乐部组织的活动。
荣誉队员、试训队员在考察期内原则上只安排半场比赛,队委可视具体情况适当安排。经过试训且符合上述条件的队员,经组委会提名,领队批准后方可转为正式队员,享受正式队员待遇。试训程序参照俱乐部《关于新球友来俱乐部试训的规定》。
第六条、球队纪律
1、二队所有在编队员(包括荣誉队员及试训队员)应积极参加球队活动,在论坛活动出来后,必须跟帖报名或请假,或给队委致电报名或请假(短信无效),活动当天请假无效。相关考勤制度参照俱乐部《北京诺亚方舟足球俱乐部考勤制度》。
2、不得无故拖欠应缴纳的任何费用。
3、比赛、训练准时到场,训练及比赛必须服从队委的领导和安排。
4、发扬良好的赛场作风,服从裁判,尊重对手,严于律己,团结协作,宽以待人,保持高昂的斗志。
第七条、违纪处理
1、对在一次活动中,未跟帖或电话报名、请假者,组委会将对该人进行提示一次,纪律委员纪录在案,提示达到三次者,组委会将对其进行点名批评,提示超过三次者,组委会将根据具体情节申请将该人调离二队或劝退。
2、活动当天请假及报名后未到场者,按缺勤处理,罚款40元,由财务委员收缴,纪律委员记录在案,一年累计受到本处罚达到三次者,组委会将申请对其本人进行劝退。报名截止后报名者,队委有权决定不安排该人上场。
3、对晚于活动贴公布活动时间10分钟以内到达现场的,按迟到处理,罚款10元,由财务委员收缴,纪律委员纪录在案,一年累计受到本处罚达到三次者,组委会将对该人进行点名批评,并责令写出检讨书。迟到时间达30分钟以上的,按缺勤处理,队委有权决定不安排该人上场。提前请假,并在请假时间内到达现场的,不处罚。
4、对在活动尚未结束而要离开球场者,需向队委或在场队友说明情况,并缴清相关费用后,方可离场。否则,按早退处理,罚款10元,由财务委员收缴,纪律委员纪录在案,一年累计受到本处罚达到三次者,组委会将对该人进行点名批评,并责令写出检讨书。
5、二队在编队员每月至少参加一次俱乐部活动,对连续请假超过一个月者,组委会有权决定将该正式队员申请转为荣誉队员,试训队员予以劝退,荣誉队员超过三个月不能参加活动的,组委会可申请将其调离二队。请长假者(一个月以上),本人必须在论坛上发帖,并说明请假时长、理由,经组委会批准后,方可休假,不处罚。
6、对于拖欠球队相关费用者,组委会有权进行追缴,且不安排欠费队员上场直至该人缴清全部费用,无故拖欠费用达一个月以上者,组委会有权申请将该人劝退。
7、对不认真履行队员义务,不服从领导和安排,不尊重裁判、对手、队友,擅自行动,不能团结协作者,情节轻微的,组委会有权终止该人该场次的比赛,进行点名批评,并责令写出检讨书。对于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或一年内受到本处罚三次者,组委会有权申请将该人劝退。
处罚决定应当在论坛上公布,罚款入队费,并详细记录。
第八条、表彰和奖励
1、对队伍中出现的舍己为人、大公无私、助人为乐、刻苦努力、顽强拼搏等好人好事,以及积极为球队及俱乐部献言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得到采纳的队员,组委会应当予以公开点名表彰。
2、在安排出场方面,同一位置、同一场次的比赛以出勤率高者优先安排首发和全场,具体奖励标准,参照俱乐部《关于队员出勤率的标准及实施细则》。
3、组委会鼓励队员在保证二队活动人员足够的情况下,支援其他人数空缺的兄弟队,对支援其他队参加活动的队员,照常按出勤计算。
4、对累计做出4次活动总结,且内容翔实、客观全面的队员,组委会经评议后,可以申请俱乐部免除该队员一个月的水费。
第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将在今后不断的实践当中逐步完善,其他未尽事宜参照俱乐部的相关规章制度。
北京诺亚方舟足球俱乐部二队队委会
2010年7月26日
作者:
滔滔江水
时间:
2010-2-1 19:16
支持!
作者:
李岩
时间:
2010-2-1 21:46
不错 已学习
作者:
惊魂
时间:
2010-2-2 00:52
通读章程,已学习完毕,支持并努力按照规定去做。
作者:
刘福财
时间:
2010-2-2 01:22
学习并坚决执行~
作者:
战神.丘
时间:
2010-2-2 08:39
已学习了
作者:
宋宝宁
时间:
2010-2-2 09:07
学习
作者:
邱菲
时间:
2010-2-2 19:38
虽然我是7队的 但我也已学习......
作者:
老邢
时间:
2010-2-3 09:10
通读并牢记,坚决拥护并严格执行。
作者:
老邢
时间:
2010-2-3 09:24
看来我需要带伤参赛了,要不我就荣誉了。
作者:
战神.丘
时间:
2010-2-3 16:31
看来我需要带伤参赛了,要不我就荣誉了。
老邢 发表于 2010-2-3 09:24
好久没见你啦 老邢大哥
作者:
王狗狗
时间:
2010-2-8 13:24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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